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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当下热播的电视剧《梦华录》中,女主角赵盼儿(刘亦菲饰)、宋引章(林允饰)和孙三娘(柳岩饰)都经历了与丈夫离婚的剧情。赵盼儿原本与欧阳旭有婚约,她曾为欧阳旭置办田产,并支持他赴考科举。然而,谁能想到,当欧阳旭高中探花之后,被权贵高鹄看中,选为其女婿(宋代确有榜下捉婿的习俗,士子高中后常被达官贵人联姻)。欧阳旭因此背信弃义,始乱终弃,试图用80两黄金了结婚约,却被赵盼儿反要求500两。经历多番波折后,赵盼儿终于与这个无情男子断绝关系,成功离婚。
宋引章与周舍的离婚则充满法律斗争。在赵盼儿和顾千帆的协助下,周舍最终书写休书并归还宋引章带去的嫁妆,婚姻得以终结。孙三娘则因丈夫傅新贵的背叛和出轨,被无情抛弃。同为天涯沦落人的三位女性角色,在《梦华录》中各自经历了婚姻的失败,刻画了那个时代女性的情感困境。
展开剩余76%《梦华录》的故事背景设定在北宋时期,准确时间跨度为1012年至1022年。剧中保剑锋饰演的皇帝历史原型是宋真宗赵恒,而刘珂君饰演的皇后则对应宋真宗的第三位皇后章献皇后刘娥。刘娥于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正式被册封为皇后,宋真宗于乾兴元年二月十九日(公元1022年3月23日)驾崩。如此,电视剧的时间节点基本贴合了历史大事件。
那么,宋朝女子离婚的真实历史与电视剧中的描绘有何异同呢?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朝代之一,也是非大一统王朝中影响深远的封建王朝。宋朝时期,社会经历了显著的变革:文化上崇尚文治,科举兴盛,文风鼎盛;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,推行强干弱枝,逐步瓦解门阀势力;经济上商业繁荣,鼓励田宅买卖,市民阶层兴起,形成“贫富无定势,田宅无定主”的格局。这些政治、经济与文化的变迁,也深刻影响了当时的婚姻观念。
与唐朝强调门户出身不同,宋朝虽然依然重视“门当户对”,但更看重家学门风和个人品德,婚姻趋于保守但尚未达到明清那般僵化。谈及宋朝的婚姻法律,不能不提其承袭自唐朝的《唐律》——虽然宋朝没有制定全新的法律体系,但《宋刑统》继承了唐律精神,甚至在处罚上更加严苛。婚姻制度仍以父权和夫权为主,女性地位较低,法律更偏向保护男性权利。
例如,宋朝严格禁止自由婚恋,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丈夫拥有“七出”权,即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七种理由均可凭休书休妻。这些规定使得《梦华录》中女性角色的丈夫得以轻易休妻,始乱终弃成为可能。与此同时,宋朝法律虽赋予丈夫较大权力,但也保障妻子权益。无正当理由休妻者将受罚,若妻子符合“七出”条件且没有“三不去”理由(有所娶无所归、与更三年丧、前贫贱后富贵),丈夫仍将受到处罚。虽然法律规定严格,现实中执行松懈,许多无故休妻行为仍未受惩。
此外,《宋刑统》对无子之妻提出休妻年龄限制,规定妻子需年过49岁才可以无子为由被休,略低于唐朝规定的50岁。更重要的是,宋朝法律认可“和离”——双方感情不合而和平分开,不受惩罚。这赋予女性一定的离婚主动权。妻子若因丈夫无赡养能力或丈夫三年未归,均可提出离婚并改嫁,社会对此普遍宽容,未有耻辱感或歧视。
关于理学对再嫁的影响,北宋理学家程颐虽强调“失节事大”,但并不反对女子再嫁,其弟亦为女儿改嫁获程颐称赞。朱熹也持宽容态度,认为虽“夫死而嫁为失节”,但“亦有不得已者,圣人不能禁也”。历史上,范仲淹母亲改嫁朱家,范仲淹更改名朱说,晚年设立义庄,规定嫁女及再嫁费用。宋真宗皇后刘娥和宋仁宗皇后曹氏均为改嫁者,这体现宋代对再嫁的包容。
因此,宋代离婚并非罕见,女性提出离婚也不罕见,法律上保障妻子财产权益,嫁妆归妻所有,离婚或再嫁时可带走。这也是剧中宋引章能讨回嫁妆的真实写照。遗憾的是,元明清时期法律反转,明确嫁妆归夫家所有,女子社会地位大幅下降,逐渐沦为男性附庸。
综上,宋朝可谓中国古代女子的“黄金时代”,虽不及现代社会,但远胜元明清。历史并非单向进步,有时甚至存在倒退,这段历史为我们理解古代女性地位变迁提供了珍贵视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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